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完成后检查注意事项
(一)系统组件检查
在对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对灭火剂储存容器、容器阀、选择阀、液体单向阀、喷头和阀驱(启)动装置等系统组件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组件无碰擅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
(2)组件外露非机械加工表面保护涂层完好。
(3)组件所有外露接口均设有防护堵、盖,且封闭良好,接
口螺纹和法兰密封面无损伤。
(4)铭牌清晰,内容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且符合设计要求。
(5)保护同一防护区的灭火剂储存容器的高度相差不宜超过20mm。
(6) 气动驱(启)动装置的气体储存容器规格尺寸应一致,容器高度相差不宜超过10mm。
(二)灭火剂充装量和储存压力检查
在气体系统安装前应检查灭火剂储存容器内的灭火剂充装量与充装压力,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储存容器内灭火剂充装量不应小于设计充装量,且不得超过设计充装量的1. 5%。
(2)卤代烧灭火系统储存容器内的实际压力不应低于相应温度下的储存压力,且不应超过该储存压力的5%.